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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2023年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8    阅览:

延安大学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学校现有新城、杨家岭、萃园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00余亩,建筑总面积108万平方米。学校设1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2个省级一流学科,1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1个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1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6个省部级创新团队,5个院士工作站、2个社科名家工作室。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历史等5个特色学科群,被列为陕西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与69所高校、院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50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

在我校建校80周年和8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学校的历史贡献、育人理念和办学成就,学校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统揽工作全局,奋力推进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2023年我校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现就招聘要求和待遇等公告如下:

一、高水平博士(后)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要求

1.年龄在4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及研究方向须符合我校人才招聘计划要求,并在各学习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接近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1)博士后: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后出站,具有海外研学经历者优先,学术基础深厚且成果突出,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较强发展潜质。博士后引进面向全校,重点在化工、石油、生科等学院。

(2)引进博士:

确系学校紧缺专业所需师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取得较好科研成果。

(3) 常规补充博士: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符合学校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 海外博士(后):

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少于2年,海外合作导师为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一般不超过40周岁。目前尚未回国(来华)或 2022年1月1日后回国(来华)。必须全职回国工作。

(三)引进待遇

(1)3年内执行副教授三级(博士后执行副教授二级)岗位绩效工资。成果特别突出并符合学校副教授直聘条件的,经评审后可聘任相应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

(2)博士后提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40-60万元,人文社科类30-50万元。

(3)学校引进人才评议小组对引进博士和常规补充博士综合素质能力研判后,即安家费为20-40万,科研启动费:理工类20-40万元,人文社科10-30万元。

(4)具有博士后经历,增加2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副高职称,增加3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正高职称,增加5万元引进人才补贴。

(5)博士后和引进博士的配偶事项执行“一人一议”,但学历必须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常规补充博士配偶不解决工作。

(6)安家费分三年支付。免费提供校内周转房1年(水、电、物业等费用自理,夫妻均为博士(后)引进的只执行1套周转房政策),一年后按学校政策收取相应费用;如学校无法提供校内周转房则提供2年租房补贴(2.5万元/年,夫妻均为博士(后)引进的只享受一人租房补贴)。

(7)回国(来华)工作的海外博士后待遇执行一事一议。

(8)按陕西省相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及待遇

1.国内外顶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待遇实行“一人一议”政策。

2.学科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精深,在国内外相关学科研究领域已取得公认的重要成就,对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凝聚多学科协同攻关,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能力的人才。

(1)聘期内无偿提供不低于200平米住房1套,享受购房补贴。提供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00-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0万元。

(2)执行协议工资100-120万元/年。

(3)成果突出者,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3.学科带头人

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在省内外学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有创新性工作思路,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引领相关学科进入省一流学科领先行列。

(1)聘期内无偿提供不低于170平米住房1套,享受购房补贴。提供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0-4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

(2)执行协议工资60—80万元/年;

(3)成果突出者,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4.学术带头人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担任学术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

(1)聘期内无偿提供不低于150平米住房1套,享受购房补贴。提供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

(2)执行协议工资40—60万元/年;

(3)成果突出者,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三、接收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栏填写格式为:学历-专业-姓名-应聘学院。同时发送至各应聘学院和延安大学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邮箱。

2.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随后通知参加试讲时间。

3.凡来校参加试讲人员提供住宿并报销往返交通费(火车、汽车票)。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0911—2650073

邮箱:yadxgcb@163.com。

延安大学诚聘英才,欢迎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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